A【忘記取貨商品退回-想要重寄】
個人因素忘記取貨導致包裹退回,重寄需補匯65元超商取貨運費,由於退貨包裹更容易遭到亂丟,內容物若遭到毀損不接受退貨退款;我們回收包裹後不會打開檢查,會直接貼上出貨標籤重新寄出。
B【忘記取貨商品退回-不想要此商品了】
退款時,賣家可依法扣除以下費用再進行退款:
1.商品整新費(重新拍攝上架、處理包裹等時間成本)
2.滿額免運、商品優惠折扣則可扣除運費及折扣差額再退款
3.商品因退貨導致毀損,可扣除商品費用
C【忘記取貨商品退回-通知滿半個月沒有回覆】
1.賣家有權直接轉售此商品
2.一年內可向賣家提供退款帳戶扣除B項之費用後退款
3.超過一年以上不進行退款
退換貨政策說明
退換貨須知
依消保法規定,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即擁有7天商品鑑賞期(含假日),退貨商品須為未經使用,且無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,消保法保障 7 天鑑賞期僅供您猶豫並確認商品是否符合您的需求,並非商品的試用期;如本商店有提示您者,請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- 1. 天然礦缺、色差、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- 2. 超過 7 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- 3.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- 4.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退貨流程
聯絡客服人員 → 確認退換原因 → 準備完整商品及發票 → 提供收件時間及聯絡資訊、地址 → 將由我端委託之物流進行回收。
退款說明
信用卡付款者:我方收到退貨包裹,並確認內容物符合規定,會直接把款項刷退至原付款的信用卡帳號中。
取貨不付款者:我方收到退貨包裹,並確認內容物符合規定,則將退款費用轉帳至您提供的銀行帳戶中。
客服信箱:meet.light2023@gmail.com
客服專線:0915-412-107
聯絡地址: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614巷6弄11號1樓